地址簿
目錄
一、使用情境
快速連結:手動建單時免重打地址 | 退換貨統一寄回固定地址
情境 1:手動建單時不用每次重打收件地址
狀況:貨主透過電話或客服窗口下單,要您幫忙在系統手動建立訂單。同一個貨主的訂單常常寄到固定的幾個地點(門市、總倉、分倉),每張單都重打一次收件人、電話、地址,又慢又容易打錯字。
用這個功能:把這些常寄的地點先存進地址簿,每筆給一個好認的地址代碼。之後到新增地址建立,或用列表的匯入一次大量建好。建單時在收件資訊的地址選擇器挑一筆,系統就會自動把收件人、電話、城市、區域、郵遞區號、詳細地址整組帶進訂單。
結果:手動建單從「逐欄打字」變成「挑一筆地址」,少打字、少出錯,同一個地點不會每次拼出不一樣的寫法。
情境 2:退換貨統一寄回固定地址
狀況:貨主的退貨、換貨要統一寄回某個退貨倉,這個地址跟出貨地址不一樣,但每次處理退換貨都要重新確認一遍「到底要寄回哪裡」。
用這個功能:把退貨倉當成一筆地址存進地址簿,代碼取成一眼能認出退貨用途的名稱(例如收件人填退貨窗口、地點寫退貨倉)。需要時直接搜尋這個代碼,把完整地址查出來給同事或物流,不用每次翻訊息或問人。
結果:退換貨寄回地址有單一出處,全倉用同一份資料,避免寄錯倉或地址寫法不一致。
二、功能介紹
地址簿是您倉庫的「常用收件地址本」。把貨主常寄的地點存在這裡,手動建單時就能在收件資訊直接挑一筆帶入,不用每次重打;也可以為一筆地址指定預設通路,建立該通路的訂單時自動套用。這一頁集中查看與管理所有可存取貨主的地址。

2.1 搜尋與篩選
搜尋框:輸入地址代碼、收件人姓名、收件人電話或詳細地址的開頭文字即可比對,記得部分內容就能找到。
篩選條件:以下欄位可精確比對,其餘照欄位名稱輸入即可,每個條件都能一次輸入多個值。
| 篩選項目 | 怎麼用 |
|---|---|
| 貨主 | 從下拉選單挑貨主,只看該貨主的地址。服務多個貨主時用這個快速切換;單一貨主的倉庫不會顯示此條件 |
| 預設通路 | 從下拉選單挑通路,找出綁定特定通路的地址 |
| 地址代碼 | 輸入完整代碼比對,可一次輸入多個代碼 |
2.2 列表欄位
點擊地址代碼進入該地址的詳情頁。每列代碼右側的開新分頁圖示,可在新分頁開啟詳情而不離開列表。預設通路有設定時以藍色標籤顯示。貨主欄只在服務多個貨主時出現。
💡 提示:點擊列表右上角的欄位設定,可自訂要顯示哪些欄位、調整排序。
2.3 匯入
右上角的「匯入」可從 Excel 一次建立多筆地址,適合新貨主一口氣提供整批地點時使用。
- 先在匯入視窗下載範本,照欄位填好再上傳;必填欄位為地址代碼、收件人姓名、收件人電話、城市、詳細地址。
- 勾選「覆蓋現有資料」時,檔案中與既有地址代碼相同的列會更新原本那筆,不勾則重複代碼會被當成衝突。
- 上傳後到「匯入紀錄」查看處理結果與失敗原因。
2.4 匯出
先勾選列表中要匯出的地址(可全選),再點「匯出」,系統會把選中的地址產生成 Excel。完成後到右上角的「背景任務」查看並下載檔案。
三、常見問題
3.1 FAQ
▪ 在地址簿改了地址,已經建好的訂單會跟著變嗎?
不會。建單時挑一筆地址,是把當下的內容「複製」進那張訂單;之後您再回地址簿修改,只影響日後新建的訂單,已建立的訂單維持原樣。所以改地址前不用擔心動到舊單。
▪ 地址簿的地址可以刪掉嗎?刪了會影響訂單嗎?
倉庫端的地址簿列表與詳情頁沒有刪除按鈕,地址會一直留著供日後挑選。即使日後被刪,因為訂單存的是建單當下複製過去的內容,已建立的訂單也不受影響。
▪ 為什麼有些地址有「貨主」欄、有些倉庫看不到?
每筆地址都歸屬於一個貨主。服務多個貨主的倉庫會顯示貨主欄與篩選,方便區分;只服務單一貨主的倉庫不需要區分,系統會自動隱藏這個欄位與篩選。
▪ 預設通路是做什麼用的?
它把一筆地址跟某個銷售通路綁在一起。手動建單、在收件資訊挑這筆地址時,若地址有設預設通路,系統會一併把通路帶入訂單;地址沒設通路就保留您原本選的。適合「某通路固定寄某地址」的情況。
▪ 搜尋框和篩選條件有什麼差別?
搜尋框是「開頭文字比對」、一次掃多個欄位,適合只記得部分內容時用;篩選條件是「精確比對」、針對特定欄位(如貨主、通路、代碼),適合條件明確或要多條件組合時用。兩者可同時使用,列表顯示同時符合的結果。
▪ 匯入完成後去哪裡看結果?哪裡看失敗原因?
到「匯入紀錄」查看。每次匯入會列出成功與失敗的筆數,失敗的列會標明原因(例如必填欄位缺漏、地址代碼重複),照提示修正檔案後重新匯入即可。
▪ 匯入時的「覆蓋現有資料」要不要勾?
看您要不要更新舊資料。不勾:檔案中若有跟系統重複的地址代碼會被當成衝突、那幾列匯入失敗,適合只想新增全新地址。勾選:相同代碼的列會更新原本那筆,適合一次更新整批既有地址。
▪ 匯出的檔案在哪裡下載?
匯出會在背景產生檔案,完成後到右上角的「背景任務」查看進度並下載。
3.2 注意事項
⚠️ 重要提醒
- 地址代碼同一貨主內不可重複:匯入時若不勾「覆蓋現有資料」,重複代碼的列會匯入失敗。
- 匯入前先下載範本:照範本欄位填寫,避免漏填必填欄位導致整列失敗。
💡 提示:地址代碼建議用一看就懂的命名規則(例如貨主簡稱+地點),全倉統一寫法,建單時更好認、更好找。
四、相關功能
| 功能 | 說明 | 連結 |
|---|---|---|
| 新增地址 | 建立一筆新的常用收件地址 | 前往 |
| 地址詳情 | 查看一筆地址的完整內容 | 前往 |
| 編輯地址 | 修改既有地址的內容 | 前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