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增供應商
目錄
一、功能介紹
建立一家新的供應商,記錄它的聯絡資訊、付款條件,以及開採購單時要自動帶入的預設幣別與稅率。建檔後即可在新增採購單的供應商下拉中選用。

1.1 選擇貨主
進入新增供應商時,會先請您選擇這家供應商屬於哪個貨主。供應商是各貨主分開維護的,一家供應商只屬於一個貨主。若您只負責單一貨主,系統會自動帶入、不需手動選。
1.2 表單欄位
標示 * 的欄位為必填項目
| 欄位名稱 | 如何填寫 | 注意事項 |
|---|---|---|
| *供應商名稱 | 輸入供應商名稱 | 同一貨主底下不可重複 |
| 供應商編號 | 輸入供應商編號 | 選填,供您內部辨識/對帳用 |
| 聯絡人 | 輸入聯絡人 | 選填 |
| 電話 | 輸入聯絡電話 | 選填 |
| 電子郵件 | 輸入電子郵件 | 選填;填寫時需為有效的電子郵件格式 |
| 地址 | 輸入地址 | 選填 |
| 預設幣別 | 選擇預設幣別 | 選填;開採購單選到此供應商時自動帶入 |
| 稅率 | 輸入稅率百分比(如 5 代表 5%) | 選填;開採購單時自動帶入 |
| 付款條件 | 輸入付款條件(如月結 30 天) | 選填 |
| 備註 | 輸入備註 | 選填 |
1.3 送出
填完後可選擇兩種送出方式:
- 建立:建立供應商並進入該筆的供應商明細。
- 儲存並新增下一筆:建立後清空表單,方便連續替同一貨主建立多家供應商。
新建立的供應商預設為「啟用」,立即可在採購單的供應商下拉中選用。
二、常見問題
2.1 FAQ
▪ 只有供應商名稱是必填嗎?
是的。只有「供應商名稱」必填,其餘欄位都可之後再到編輯供應商補上。但建議至少把「預設幣別」與「稅率」填好,開採購單才能自動帶入。
▪ 為什麼一進來就要先選貨主?
供應商是各貨主分開維護的,一家供應商只屬於一個貨主。先選定貨主,建立的供應商才會掛在正確的貨主底下。只負責單一貨主時系統會自動帶入。
▪ 預設幣別和稅率之後還能改嗎?
可以,隨時到編輯供應商修改。但修改只影響之後新開的採購單;已建立的採購單沿用當時帶入的值,不會回頭變動。
▪ 電子郵件一定要填嗎?格式有限制嗎?
電子郵件是選填,可留空。但只要有填,就必須是有效的電子郵件格式,否則無法儲存。
▪ 供應商編號可以重複嗎?
供應商編號(供應商編號)是選填、供內部辨識用;系統不強制不重複。真正不可重複的是同一貨主底下的供應商名稱。
2.2 注意事項
⚠️ 重要提醒
- 供應商名稱在同一貨主底下不可重複,重複會無法儲存
- 電子郵件若有填,必須是有效格式才能儲存
💡 提示:要一次替同一貨主建立多家供應商時,用「儲存並新增下一筆」可在儲存後直接清空表單繼續建立。
三、相關功能
| 功能 | 說明 | 連結 |
|---|---|---|
| 供應商列表 | 查看與維護所有供應商 | 前往 |
| 編輯供應商 | 修改供應商建檔資訊(欄位說明同此頁) | 前往 |
| 新增採購單 | 向供應商建立進貨採購單 | 前往 |